赣州经开区:
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和申请须知
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医院审核符合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和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能报账部分门诊费用的30种慢性疾病。除此之外的慢性病,医院根据病情出具疾病证明书。
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
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8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8、血友病。
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22种):9、精神病;10、高血压;11、糖尿病;12、结核病;1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梗塞、搭桥术、支架植入术后);14、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15、慢性房颤;16、心肌病(原发性);17、慢性肝炎;18、慢性支气管炎;1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0、慢性支气管哮喘;21、肝硬化;22、慢性肾病;23、脑卒中后遗症;24、癫痫;25、重症肌无力;26、血吸虫病;27、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28、痛风;29、股骨头坏死;30、艾滋病。
门医院(中心城区)
1.精神病医院负责鉴定。
2.结核病、慢性肝炎、血吸虫病、艾滋病医院负责鉴定。
3.恶性医院、赣州市妇幼医院(医院、赣医院、医院,以下相同)负责鉴定。
4.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肝硬化医院医院负责鉴定。
5.地中海贫血(含输血)、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由赣州市妇幼医院负责鉴定。
6.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痛风、股骨头坏死、高血压病、医院医院负责鉴定。
7.其他门诊门诊特殊医院负责鉴定。
申办门诊特殊慢性病程序
1.参保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医保证及疾病相关材料(医院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门诊病例、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医院医保科领取《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核表》,进行慢性病申办、认定,审核后将材料交至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审核、登记。(企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