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街公然抢包被判刑九个月罚金三千
乌鲁木齐市一80后甘肃籍无业男子施学工,在大街上公然抢夺一女士的挎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对被告施学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施学工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原标题:男子大街公然抢包被判刑九个月罚金三千 亚心讯(通讯员陈铁军邹嘉静)乌鲁木齐市一80后甘肃籍无业男子施学工,在大街上公然抢夺一女士的挎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对被告施学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施学工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21日1时15分许,被告人施学工在本市北京中路某酒店门口,趁被害人江妮不备,抢夺其女士挎包并致其摔倒。包内装有现金650元、港币1000元、车钥匙、银行卡以及女士钱包一个。被告人施学工将银行卡及现金取出后,其余物品扔进垃圾桶。6月23日,被告人施学工盗刷抢来的银行卡现金46.5元,将抢来的1000元港币在中国银行按当天的现汇买入价兑换为796元人民币,经鉴定,涉案的女士拎包、轿车原配钥匙以及女士钱包共计价值10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施学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涉案价值2512.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被告人施学工归案后自愿认罪,本院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